分享到:
汽车用品招商,汽车招商,汽车配件招商,摩托车招商,摩托车配件招商,车辆行业招商网,驰誉网
 手机扫描 智能上传 发布 查看 采购   全天候 全方位给力企业产品展示 招商 营销 推广
产品库  |  企业库  |  4S店大全  |  关于我们  |  在线留言

客服热线:18998756710

官方微信

青岛车氏汽车零部件万博man体育
万博manbext官网在线招商
合肥普悦汽保设备万博man体育
福建海西汽车万博man体育

  • 首页
  • 资讯
  • 汽车资讯
  • 行业动态
  • 司机撞死狗未停车查看 是否构成肇事逃逸?
    发布日期:2017-10-06  发布者:会员  PV:1001  字体:
     最近一则争议性比较大的事故新闻,事情是这样的,一位开车送货的师傅在行驶途中撞死了一只从路边窜出的狗,而后被交警认定为肇事逃逸,罚款2000元并扣12分。这则事故最大的争议点就在于:是否构成肇事逃逸?

    11.jpg

    新民晚报还原事件

    笔者的观点是:不构成肇事逃逸。罚款和扣12分显然也是不合理的。

    首先,狗在法律概念中是以“物品”存在的,个人饲养的动物属于私人财产。事实上,在认定宠物属于私人财产的前提是能够提供充分合法的证据(如养狗要办养犬证等)。而虽说目前养狗的人不在少数,但真正拥有合法证件的并不多。严格说,如果没有合法证件,在狗的所有权上是站不住脚的。新闻中并未提及狗主人是否对死亡的狗享有绝对所有权这点,因此,从法律层面看,值得商榷。

    开车撞死动物这类意外事故并不少,如果意外撞死的是一只流浪狗或是流浪猫,从法理上说,司机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理由很简单,这些流浪猫狗并不是某人的合法私有财产,法律自然不会保护。

    那么,假使我们认定事故中死亡的狗是属于狗主人的私有财产。可以肯定的是,司机李师傅并未有违反交通规则的驾驶行为。而在机动车行驶的道路上原本就不应该有行人、非机动车等出现。狗作为“特殊物品”出现在不应该出现的地方,狗主人首先负有主要责任,从新闻中也可看出,从事发以及之后的一段时间内,均未有狗主人现身周围。试想一下,如果当时司机为了避让一只不该出现的狗而改变正常的行驶状态,也许会造成更为严重的事故,波及道路上的其它车辆和乘客。而事实上,这种潜在后果是存在并且合乎情理的。彼时,狗主人就间接构成了危害公共安全罪。因此,反而言之,狗主人对狗的放任在很大程度上是有危害公共安全这种隐患的。

    接下来谈肇事逃逸方面,在这起事故中,狗主人有着不可推脱的责任,且笔者认为其为主要责任方。根据肇事逃逸构成的三个方面,单从客观方面就已经值得推敲。在法理上,对行为客观方面的认定是最为直接的。

    “如果行为人的先前行为没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或者虽有交通违规行为但该违规行为与结果没有因果关系,或者行为人在交通事故中仅负同等责任或者次要责任,或者交通行为在所造成的结果尚未达到交通肇事罪基本犯的定罪标准的,或者在负事故全部责任或主责的情况下仅致1人重伤,但又不具备酒后驾驶、无执照驾车、无牌照驾车《解释》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即便行为人事后有逃逸行为,也不能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从上面条文中可以看出,司机当时的行为并不在肇事逃逸的客观认定范围内。“肇事逃逸论”站不住脚,那么,罚款和扣12分显然也是不合理的。纵观整起事故,交警忽略了狗主人一方的责任认定,这也是不客观的。如果证实事故中死亡的狗确为狗主人所有,那么这起事故应该以民事纠纷来解决,司机给予合理金额的赔偿也无过错。

    12.jpg

    在这里,不免有些痴迷宠物的人士会借口宠物死亡主张要求精神损失赔偿,然而这个请求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侵权责任法》里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这里强调的“人身权益”,而宠物是物品,虽然它有生命,但不是人的生命,更不是人身权益,因为宠物要求精神赔偿,肯定与法无据。

    这里不妨提及一个案例:一位女士在未牵绳遛狗时狗被车撞死,而后证明其狗为狗主人的合法财产,经过法院判决,最终认定狗主人存在管理过失,从而减轻了司机的责任,通过交强险赔偿以及额外的现金赔偿解决了这起事件。因此,为了避免这类麻烦事件,司机在开车遇到情况时还是及时停车查看仔细为好。

    事实上,动物在穿行道路的时候通常速度较快,而车辆对于这些动物也存在视野盲区,在突发情况下司机无法做出反应,有些司机还会因此受到惊吓导致车辆失控。我们都是爱动物的人,在情感上,发生这样的事件确实让人心痛,但倘若要真正追究起责任,还是依法律以及事实证据来谈吧。

     
     
     
    免费发布招商代理信息      返回首页  

    【免责声明】上述资讯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对其观点赞同和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仅供读者参考。凡注明驰誉车辆招商网的作品,为本网版权或有使用权,欢迎转载,需注明出处。凡署名作者的版权归原作者或出版者所有。本网部分信息由会员发布或来自互联网,如不慎触及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尽快删除。

    全网出击 广泛渗透

    互联网+移动互联网,招商、营销、推广、无处不在!

    强大实用功能

    便捷二维码、一键拨号、一键分享、快速互动,紧抓商机…

    微信无缝对接

    打通微信平台,紧密链接,全方位开拓市场,提高产品知名度…

    入驻驰誉 贴近客户

    主动出击展示产品,让采购军团深度了解,提高品牌核心影响力!

     
    优秀企业展示产品、发布新品、树立品牌的大展厅—网上永不落幕的大展会!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入驻驰誉  |  在线留言  |  使用说明  |  协议条款  |  法律声明  |  友情链接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欺骗性产品信息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许可:粤ICP备15097948号-1
    版权所有:驰誉车辆招商网【WWW.66988.TV】CopyRight 2015-2022
    驰誉车辆招商网只提供交易平台,对具体交易过程不参与也不承担任何责任。望供求双方谨慎交易。